张謇处理群体事件的智慧
添加日期:2018-12-29 点击数:302

周荣华

张謇是位行大于言的实干家。他的民生主张、理想追求,体现在他以南通模范县为代表的一系列实践中。张謇创办的大生纱厂、通海垦牧公司等众多企业和其他许多社会事业,势必与民众打交道,其交涉范围涉及到方方面面,有时难免会发生群体性事件。而群体性事件一旦发生,对之加以妥善解决,就成为关系全局的大事:一旦解决不好,多年心血就可能化为泡影,功败垂成、劳而无功。张謇的高明之处在于能化解矛盾,平息纠纷,以民为本,实事求是。因而其事业能够逢凶化吉,越来越兴旺。

吕四同仁泰盐业公司的一场风波的化解就是典型一例。1906年,张謇在有了一定的经济实力后,于吕四的丁荡,引进江南的板晒技术,建成同仁泰盐业公司板晒场。在定制晒板时,江南的熟练板晒工主动要求来吕四工作。然而这批工人的到来,引起了吕四人的强烈不满,认为晒板制作的收入本该是自己的。三甲一带的灶户也因技术的革新而失去了工作的机会。而所招的这批江南工人,依仗着他们是状元公亲自招揽来的,也没把当地人的不满情绪放在心上,因而他们之间的矛盾越来越深,渐至不可调和。1909年,吕四的灶户聚集起来,乘三百个江南工人在三甲镇用早餐时,将他们团团围住,一番口角后,就拳脚相向,逼迫他们三日内离开吕四。

张謇得知消息后,以退为进,进行了自我反省,虚心地接受了当地士绅的意见,改雇三甲灶户为板晒工人,改向吕四镇木行购买木头,改请当地木工制造晒板。张謇的做法,在吕四赢得了广泛的认同,从此,吕四人视张謇为自己人,亲切地称之为张四先生。至今,吕四人对张謇的怀念不减。

张謇的三哥张詧也经手处理过一起群体性事件,处理风格与处理效果与张謇有所不同,正可做一对比。辛亥革命后,由于金沙场已无盐可煎,时任南通军政府长官的张詧同意改场署为初级审判厅。原场署大使、衙役风闻消息,于民国元年正月煽动数千盐民携带钉耙、锄头到金沙市自治公所请愿,期间有暴力行动,但未伤人。事后,张詧亲自过问,判处一名衙役死刑,责令闹事盐民认赔,将原场署修葺一新。应该说,这一群体事件的处理总体是妥善的,但如果仔细推敲,就会发现张詧并没有处罚最主要的策划人,而只判处衙役死刑,令不明真相的盐民赔偿,处理的方向上还是存有一定的偏差。张詧因而也结下了民愤,以致其在民间的口碑较逊于张謇。

处理群体性事件,要综合研判,张弛有度,并不能只从某一群体利益出发,也不能宽大无边。张謇在处理火烧余中场大有晋盐垦公司的群体事件中,同样举措得宜,获得当地民众的赞誉。1913年春,在张謇的规划下,张詧、江导岷、徐国安等集股收买了余中场垣商德长厚、积丰顺等垣产,成立了大有晋盐垦公司,占地近30万亩。火烧公司源于有人组织煽动。因为大有晋盐垦公司购买金陵公荡等沿海滩涂,客观上影响了部分盐民的生活,公司虽也考虑到了这部分人的利益,为他们的生活、就业提供了种种照顾,但当地一些好事者片面宣传公司抢了他们的饭碗,鼓动闹事。1914年,乘公司警备队临时调到通州城之际,这群人煽动哄骗数百灶民,直奔大有晋公司荡寓。公司荡寓四周环河,东南角有一木桥。灶民穿过木桥,用刀劈开了公司木门,蜂拥而入,点火焚烧了公司院外草垛,又手执刀叉直奔公司办事室,砸坏门窗,实施放火抢劫。公司人员仓促破屋逃避,王贡三、李安甫当场惨遭杀害,陈选青头、腿多处受伤,倒地不起,气息奄奄。公司的契据、银圆、铜钱及其它物件被抢劫一空,公司数十间房屋被付之一炬。

张謇听到火烧公司事件后,十分震惊,他在《致大有晋董事局函》中称:“公司成立仅及一年,而遽婴杀人放火之变,惩前毖后,能无痛乎?”他进而指出“为今之计,宜一面破案,一面筹备防守之具”。他在痛心之余没有退却,继续思考如何把事情进一步处理好。他随即致函垦牧董事局:“今余东之事,戕三人伤三人,工程处所有焚劫一空。夫彼匪之不之吕而之余者,何故?以有备与无备耳。使垦牧之新备与余东等,则二十二夜之匪未必不席卷而东也。”他认为通海垦牧公司所依仗的在于“有备”、有器械,所以指示大有晋要预备器械、操练防守兵丁。

张謇在《致国务院函》中认为:“民国三年五月,余中大有晋公司来匪数十名,焚毁屋舍,刃毙司事王姓、李姓二人,曾报由地方官厅勘办有案。当时公司以无正当防御,致遭此惨”,他又指出“夫聚众至数十百人,敢于纵火杀人,不得不谓之匪。所请以匪论者,专指此辈,非所指概被胁之愚民、普通之灶民也。普通灶民,方谋抚恤之不暇。”张謇理性地分析了整个火烧公司事件,认为性质是匪徒烧杀抢劫。但匪徒是少数,多数是受胁迫的普通灶民。张謇严厉惩处了为首的主犯,对于普通灶民,根据实情,体恤照顾,整修亭灶、增削灰场、修缮煎舍、疏浚港塘、添置卤桶、更换锅鐅、添设草场、津贴草本。纵观张謇对这一事件的处理,可谓实事求是,在情在理,既震慑了罪犯,又安定了民心。自此以后,公司再没有发生类似事件。

张謇为什么能如此智慧妥善地处理这些令人十分棘手的群体性事件呢?

第一是基于他的民生为本的理念。“有穷有富,穷富相济”。他的理念虽然距离“耕者有其田”还有一定距离,更达不到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的思想高度,但他是实实在在地实行。他在考中状元以前,有着十年游幕生涯的经历和十余年农村士绅的历练。甲午战后,他在办实业取得成功以后,更是把兴办一系列社会事业作为实践自己政治理想的途径。在南通模范县的建设中,他办了学校、医院、博物馆、积谷仓、育婴堂、养老院、恤嫠局、贫民工厂、游民工厂、残废院、盲哑学校、栖流所、济良所、旅殡所、同仁堂等等,这些民生事业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加上他的工厂和垦牧公司,他理想的新世界呼之欲出。这些社会事业的创办,表明他心中时刻装着民众,张謇这种时刻不忘百姓冷暖的民生情怀正是他能够妥善处理吕四盐民、余东盐民群体性事件的重要原因之一。

第二更是基于他的实事求是精神。他处理的火烧公司事件的主角淮南盐民及发生的地点均非一般。淮南盐民,性格彪悍,其来有自。康熙《两淮盐法志·灶俗》记载:“灶户率多吴民,相传张士诚久抗王师,明祖怒其固而迁恶于其民,摈之滨海,世服熬波之役以困辱之——多逞强暴,好格斗,健讼,不顾其身,一往至不可训诲。”顺治十年(1653),有周应魁、王鼎等为首的三千多灶丁啸聚通州东北的江家荡,官军不敢逼视。七月二十六日,灶民架起云梯,进攻通州城东门,在官军内外夹击下失败,可见淮南盐民之彪悍。事件发生的地点江家荡即江场的草荡,在今海门五里墩北的海边。到了同治五年,此地略西又发生了所谓盐民暴动,事件的实情是当地垣商与通州分司运判郑士彦勾结,因荡地而引发群体性事件,又因知州谎报盐民造反要攻打州城,于是李鸿章派兵剿杀盐民2000余名,当时余西余东两场盐丁为之一空,一直领先于吕四场的余西、余东,从此一蹶不振。李鸿章未加细查,处理草率,事后虽得知真相,但悔之已晚。于是创办了东渐书院,名为教化,实为赎罪。综观李鸿章对此事的处理,与张謇相比,差之甚远。张謇能妥善处理火烧公司事件,和他注重实事求是有关,他能明察秋毫,准确判断是少数土匪蒙骗盐民闹事,因而该事件处理得积极稳妥,达到了惩处匪首,教育匪徒,安抚盐民的目的。

第三最主要是根植于他的大局观念。张謇是有全局视野的实业家,政治家。他的全局视野就体现在他实业救国的理想中。张謇经过长时间的思考比较,认为只有发展实业才能拯救中国,于是义无反顾地投身于实业救国中,发展中国民族工商业,以抵御西方列强的扩张渗透。他奉行棉铁主义的实业道路,采取父教育而母实业的救国方略。张謇是个意志坚定的人,实业救国理想确定以后,就百折不挠地为之奋斗,排除一切干扰。张謇之所以反对疾风骤雨式的革命,主张循序渐进式的、比较温和的变革,也是要为实业的发展营造一个较为安定的环境。他对于康梁的维新变法一开始抱有期望,但当维新派的主张越来越激进的时候,张謇渐渐由最初的支持变为了劝阻。甚至在1900年八国联军攻陷北京后,刘坤一、张之洞倡导的“东南互保”,张謇也是暗中牵线人之一。他的目的,无不是为了更好地践行实业救国的理想。实业救国是张謇孜孜以求的梦想,其他都是从属的,群体性事件的处理也是这样,对群体性事件的处理必须服从服务于他实业救国的理想大局。张謇从大局的角度处理吕四同仁泰盐业公司板晒场的群体性事件,表面上看是让步,屈从了三甲盐民和吕四木工的要求,实际上张謇是以退为进,完善了板晒盐场的建设,密切了与地方的关系,为吕四盐业的发展提供了条件,促进了吕四精制盐质量的大大提升,后来还在国际上获得金质大奖。张謇也是从大局的角度处理吕四的大有晋盐垦公司的群体事件,宽严适度,教育了民众,瓦解了匪帮,推进了大有晋盐垦事业,为通海地区开辟了近三十万亩良田,建设了通海地区两大重镇——包场和三余。张謇对群体性事件的处理给我们留下了宝贵的物质与精神遗产,值得我们继承和发扬。

                             作者单位:海门市张謇研究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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